2009年5月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并实施的《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新国标正式发布,对家具厂家的生产和消费者的选购,均有了最权威的指导。如果您正打算购买家具或有购买家具的计划,那一定得好好研究。
新版《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与老版标准1995年旧版相比,增加了“产品分类”一章,详细规定了木家具的产品分类。其中,有的叫法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有所不同,其中不仅对“实木家具”、“全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等做了明确区分,更对实木家具的部分标准生产工艺进行了明确的文字及数据规定,因此,为了不出和少出问题,建议您在咨询和签合同时最好按“规矩”来,以法律的名词来保护自己。
新版《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要把握三个关键点
就算有标准在手,逐字研究,估计也没有几个消费者能彻底搞明白这木制家具的分类。那咱就干脆抛开条文,讲几个不得不知的关键点。这几点搞明白了,最起码咱咨询的时候,能明白销售员说得对不对,他们讲的又是否真实。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关键点1 实木家具≠天然实木家具
按照新标准,实木家具还可根据实木属性分为实木锯材类家具和实木板材类家具。
实木锯材类家具也称天然实木家具,指采用实木锯材为基材制作的家具。之所以能够称之为天然实木家具是指其用材——实木锯材是指“原木直接锯切成制作家具所需的规格,干燥后的材料。在制作家具的过程中实木锯材只是物理上的尺寸改变,没有从根本上破坏木材自身的物理结构,如管孔、早晚材、木纹等。
松木实木锯材
实木板材类家具是采用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家具。而实木板材是“指接材、集成材等木材通过二次加工形成的实木类材料”。指接是指“通过指接的方式将 短料接长”,集成是指“通过胶拼的方式将窄料拼宽”。实木板材是二次加工形成的实木类材料,提高了材料利用率,因此从价值上来讲,实木锯材类家具选料要求更高,出材率更低,在制作成本上要远高于实木板材类家具。
实木板材
如何辨别“实木板材类家具”和“实木锯材类家具”呢?
由于实木锯材类家具是用天然木材直接制成家具零部件所需的规格,部件用料是通长完整的一根,因此家具的表面不会出现“接头”和纹理不通顺的情况。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简单判断“实木板材类家具”和“实木锯材类家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木锯材类和实木板材类家具表面都没有进行贴面,一旦贴面就属于“实木贴面家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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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关键点2 板木结合家具≠实木家具
“板木结合家具”并非“实木家具”的一种,而是“综合类木家具”。在新版《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中,按照产品构成的主要材料分类,木家具可分为三种:实木类家具、人造板类家具和综合类木家具。其中,综合类木家具是指基材采用实木、人造板等多种材料混合制作的家具。
按照以前的说法或标准,许多销售人员也习惯于这样向消费者介绍:“台面、桌(椅)腿等框架采用实木,而侧板、底、顶、搁板等部位用人造板(密度板、刨花板等都属于人造板)制作的家具,叫做 “板木结合家具,属于“实木家具”。其实这是不对的,现在,按最新国家标准,这种说法是不规范的。
板木结合家具
“目前市场上生产的木质类家具很多都是综合类木家具。”按照标准解释,“基材”就是“用于制作家具主要部件的材料,也叫主要用材。”而家具的“主要 部件是家具中起支撑、承载和纵向分隔作用的部件”。桌类家具主要部件包括台面板、抽屉、门板、旁板、脚架等;柜类家具主要部件包括面板、顶板、板、旁板、隔板、底板、脚架等;木沙发、椅凳类家具主要部件包括座面、扶手、靠背、脚等;床类家具主要部件包括床屏(高屏、低屏)、床铺板、床挺等。
哪怕基材中只有一件使用的是人造板,其他全部使用的是实木,也不能叫做实木家具,而只能称之为综合类木家具。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关键点3 实木家具≠全实木家具
实木家具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三种,最新国家标准做了上述规定。但这三种家具具体又怎么区分?很多人就摸不着头脑了。
这种分类是按照实木用材的比例和工艺来分的,其中,全实木家具指“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实木家具是指“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表面没有覆面处理的家具”。实木贴面家具则是指“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 薄木(木皮)的家具”。
实木家具与实木贴面家具的区别就在于“基材是否进行了贴面”。贴面即是在表面贴上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
全实木家具
那么,到底是贴面好还是不贴面好呢?夏同强认为,“如果实木自身的纹理、色泽、材料很好,选料精良,一般都不需要贴面。”也就是说实木家具和全实木 家具能够用肉眼看出实木本身的色泽、纹理和材料质量,也意味着如果材质更好,其价值也就更高。制造和销售这两种家具需要占用企业大量资金,因此这也是衡量 品牌实力的一个标准。
怎样根据新版《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购买实木家具 ?
签合同使用专用名词
由于消费者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很难自行判断实木家具的类别,专家表示,消费者需要通过详细填写家具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对于购买实木类家 具的消费者来说,在填写买卖合同时应该标示清楚,最重要的是写法律法规中的专用名词。”让销售商写明自己购买的是哪一类的家具,如“全实木家具”或者“实 木贴面家具”等,不要把“全实木家具”写成“纯实木家具”,“综合类木家具”写成“板木结合家具”等,以免给后期维权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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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纹理避免买便宜货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会面临销售商们的“混淆概念”,比如将“实木贴面家具”说成是“实木家具”,将“实木板材类”家具说成是“实木锯材类家具”,甚至有的商家会将“人造板贴面家具”、“综合类木家具”说成是“实木家具”。这样一来,很有可能造成消费者高价买了便宜货。
如何杜绝这种现象呢?有一些简单的方法可以有所辨别。如全实木家具存在天然的色差,其色泽、纹理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而贴面家具外观上可以做到缺陷很少,外观效果甚至优于全实木家具。
小贴士
在购买家具时,消费者可通过“使用说明”来查看家具质量以及正确使用和养护家具。新版《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产品使用说明的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编号和等级;产品主要原、辅料名称、使用部位;有害物质限量的控制指标;产品安装盒调整技术要求、注意事项;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产品故障分析和排除、保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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