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金正大(002470.SZ)度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据公告,金正大(002470.SZ)度业绩大幅下滑,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且度审计报告保留事项尚未清除。
据悉,金正大的主营业务为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肥、水溶肥、生物肥、土壤调理剂等土壤所需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为种植户提供相关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服务。
2020年6月30日披露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3.1亿,同比下降27%;实现归母净利润-6.8亿,上年同期为4.2亿元,未能维持盈利状态。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20.3%,同比降低1.9个百分点;净利率为-6.6%,同比降低9.7个百分点;营业成本90.2亿,同比下降25.1%;期间费用率为23.7%,较上年升高5.7%。公司本期研发投入为3.1亿,同比下降46.6%。
据金正大公告显示,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以预付购货款的名义与关联方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发生大额资金往来,账面记载采购货物13.86亿元;截至12月31日,对诺贝丰的预付款项余额为28.45亿元,本期确认对诺贝丰的利息收入3,568.38万元。
2、公司作为出票人向临沂维纶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凡高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截至12月31日,该等商业承兑汇票尚有10.02亿元未承付,其中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已逾期3.48亿元。另外,截至12月31日,公司仅作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5.45亿元,可能存在相应的担保责任。
3、截至12月31日,公司存货余额中发出商品31.97亿元。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判断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账面记录与实际数量及金额是否一致。
4、在对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发现以前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仍未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做出相应调整,无法判断该事项对相应会计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以预付购货款的名义与关联方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发生大额资金往来。截止12月31日,该等预付款余额为28.45亿元,公司未向我们提供预付大额款项合理性的相关资料。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预付款项性质及可回收性,以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此外,公司向我们提供了关联关系及其交易清单,我们实施了相应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判断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对公司预付给关联方的款项性质做出判断,也无法判断除上述款项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的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担保事项、资金占用等事项及其性质和金额。因此我们无法对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发表审核意见。
此外,金正大公告称,截至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万元,所有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做销户处理。
据悉,金正大此前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81,422,92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30元。截止11月6日,公司收到特定投资者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059,999,977.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471,422.92元,实际定向发行净额人民币2,027,528,554.2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1,422,92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946,105,63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第3-00039文号的验资报告。